《慈善法》6问6答

Posted by 1415的碗 on April 5, 2016

1、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

Yes or no: 不行,只能与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what: 根据慈善法草案的相关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但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是一项正当的权利。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不受慈善法调整,法律不限制,但是求助的真实性需要自行判断。

How: 那么遇到困难如何求助筹款才是合法的呢?根据慈善法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2、只有红十字会等才能公开募捐?

Yes or no: 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都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What: 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Why: 慈善组织公募权的逐步放开,意味着更多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将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捐赠者在从事慈善捐赠时也将拥有更多的选择。

3、被单位强制摊派捐款怎么办?

How: 单位将被警告,并责令退还违法募捐财产。

What: 慈善法草案规定,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不仅如此,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How: 可以投诉举报,属实将被依法查处。

What: 慈善法草案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5、有人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么办?

How: 将可能会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或起诉书。

What: 草案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具体而言,在两种情形下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若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这两种情形分别是:(1)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2)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包括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灾害等公益活动。

6、捐款如何避免被挪用、侵占?

How: 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捐赠人有权查询,挪用侵占将被罚。

What: 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如果慈善组织违反了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或者滥用了捐赠财产,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慈善组织,草案也作了明确规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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